粤港澳经济〔2021〕32号
省发展改革委:
吴学明委员提出的《关于鼓励粤港澳大湾区积极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提案》(第20210922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完善顶层设计,建设开放型湾区经济新体制的建议
自2003年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以来,已逐步设立起适应不同层次的各项工作制度,对于深化粤港合作,拓宽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层次,提升合作水平发挥了十分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粤港合作联席会议机制设立了23个粤港合作专责小组,粤澳合作联席会议机制设立了25个粤澳合作专责小组,每个小组设有相对固定的组长(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联络员。联席会议专责小组是粤港、粤澳合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出、实施、推进和完善合作议题、合作项目和合作内容的主要平台,也是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机制不同于其他联席会议机制的主要特点。下一步,我办将统筹做好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相关工作,发挥各专责小组作用,深化大湾区经济民生领域重点合作。
二、关于强化科技创新,促进产学研协同发展的建议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充分发挥粤港澳科技和产业优势,积极吸引和对接全球创新资源,推进“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探索有利于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流动和区域融通的政策举措。2019年,我省率先突破支持港澳机构申报广东财政科技计划项目,截至2020年,全省实现各级财政科研资金过境拨付港澳项目承担单位总额超2亿元。我省向香港开放了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立了国家超算广州中心南沙分中心、珠海分中心等与香港科技园间的网络专线,服务港澳地区用户近200家。推进科学仪器设备和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建成粤科汇平台,已向香港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等高校提供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服务。下一步,我办将继续支持粤港、粤澳科技创新合作专责小组发挥作用,深化科技领域重点合作,加强粤港澳三地科技基础研究与应用成果转化,推动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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