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经济〔2021〕27号
省科技厅:
叶文才委员提出的《关于改革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的提案》(第20211020号)收悉。经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粤港、粤澳分别在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机制下已成立了“粤港高新技术合作专责小组”和“粤澳科技合作专责小组”,建立了沟通对接机制,运作良好,定期举行双方负责人会议,探讨科技发展合作事宜。
我办将继续发挥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支持和配合相关专责小组,加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工作沟通与对接,推动粤港澳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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