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港澳办函〔2018〕334号
省发展改革委:
我办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53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是: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把湾区建设摆到重要工作日程,通过粤港澳合作机制,落实粤港、粤澳高层会晤共识,统筹省有关部门与港澳加强对接,实施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年度重点工作,积极推进港珠澳大桥等跨境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现代产业体系协同发展等领域合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提案提出,推动大湾区东西部互通;推动大湾区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推动湾区内资源要素自由流动、互联互通;深化产业分工合作,谋求城市创新合作新格局等思路举措,我办原则赞成。
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参加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党中央作出了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重大决策,要抓住这一重大机遇,携手港澳加快推进相关工作,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4月9日,马兴瑞省长在博鳌亚洲论坛“粤港澳大湾区”分论坛上提出要加快建立大湾区建设协调机制,推进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我办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携手港澳务实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安排,积极参与马兴瑞省长牵头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调研,推动解决制约湾区建设的机制机制问题,促进“一国两制”下三个单独关税区之间的人员、货物、资金、信息等要素便捷流通,使港澳与国家更加紧密相连。二是根据大湾区建设要求,加强与港澳特区政府沟通协商,共同争取中央支持,推动建立完善湾区建设各层面工作机制,开展建立大湾区协调机制研究,以主动对接服务好中央机制安排。三是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港澳特区政府共同研究制定实施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推动在物流运输、创新科技、专业服务、人才等领域取得新的突破和成效。四是积极配合推进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铁等跨境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互联互通。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联系方式:020-83135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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