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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是全国签发因公通行证及赴港澳签注工作的归口管理单位,通过授权方式,委托地方港澳部门负责本地区通行证及签注的签发工作。经国务院港澳办授权,目前我省除我办以外,还有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以及湛江市政府具有因公通行证的办证权。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以及湛江市公务人员分别在本市港澳部门办理因公通行证及签注,其它地市和省直部门在我办办理因公通行证及签注。此外,中央驻粤单位经国务院港澳办授权同意,也可在我办办理因公通行证及签注。因私通行证则由公安机关负责发放和管理。
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委港澳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020-83135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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