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港澳办)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工作打算等六个方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省港澳办门户网站(www.gdhmo.gd.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港澳办秘书处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邮编:510031;电话:020-83135661)。
一、概 述
2010年,省港澳办认真按照《条例》的要求,认真执行省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省港澳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分管此项工作的办领导和日常工作机构,建立了由秘书处牵头负责、相关业务处室(中心)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定期组织全办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不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
(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省港澳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审批流程,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规化。
(三)加强载体建设,畅通公开渠道。一是开通省港澳办门户网站,通过网络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二是积极发挥办证大厅对外服务的窗口作用,及时向公众提供因公赴港澳审批、办证、签注的有关信息;三是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的合作,及时公开我省港澳工作的有关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港澳办主要通过省港澳办门户网站、因公赴港澳人员办证大厅服务窗口、新闻媒体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省港澳办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省港澳办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6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政务活动信息类27条;因公赴港澳审批、办证信息类6条;粤港澳合作信息类131条。公众可通过省港澳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并全文检索省港澳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通过办证大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办通过因公赴港澳人员办证大厅主动公开办理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办证程序、办理须知、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岗位职责、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通过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0年,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东电视台、广东电台等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共播发由我办提供的各类新闻信息12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办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办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未发生与省港澳办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工作打算
2010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加强省港澳办门户网站的建设,不断丰富网站内容,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向社会公众提供粤港澳合作情况、港澳工作动态及我办政务动态等信息。
主办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联系方式:020-83135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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