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港澳办编制了本部门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
一、概 述
2009年以来,省港澳办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各项要求,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积极推进门户网站建设,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协调运行。为加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本办领导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办秘书处)。办秘书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统筹组织实施,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各处室根据各自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责范围内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了《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试行)》、《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试行)》、《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办法(试行)》。
(三)编制并报送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我办按照《条例》要求,编制并在省府网站公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四)加强现有公开平台作用,积极搭建新的信息公开平台。本办不断加强已有信息公开平台的公开作用,积极发挥办证大厅对外服务的窗口作用,制定并及时对外公布了《广东省<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的合作,及时公开相关涉港澳的政府信息。同时,我办稳步推进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并已经进入实质建设阶段。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本办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本办办证大厅服务窗口、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年来,本办根据工作职能,围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港澳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分析涉港澳工作的重大问题,掌握和反映港澳重要情况和动向,促进我省与港澳之间官方、半官方及民间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全省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审批等主要工作职能,积极公开产生的政府信息,做到了产生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除按《条例》和有关保密制度规定不能公开的外)。 2009年,本办直接间接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其中:一是通过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布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相关情况信息20余条;二是提供素材并跟进报道省领导出席涉港澳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等工作动态信息100余条;三是在办证大厅公布办理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审批、办理须知、收费标准、相关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等信息5条,并设立电子查询系统及时公开此类有关信息,方便有关单位办理业务工作需要。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9年,本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无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2009年本办没有收取这方面的费用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截止2009年12月31日,本办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省港澳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提高了认识,但同时也存在门户网站未建立和公开工作有待深化等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改进完善工作:
(一)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策的不断学习,认真执行省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主要工作是加快推进本办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通过与省信息中心有关部门合作,在确定网站方案的基础上,尽快搭建并开通本办门户网站。
(三)加强公开内容的管理,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保密管理有关制度,在门户网站建设开通后,明确各处室中心信息公开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处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邮编:510031;联系电话: 020-83135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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