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港澳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内容涵盖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港澳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聚焦主题主线,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平台服务,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
(一)完善网站栏目建设,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严格按照我省网站建设要求,加强网站建设,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突出重点,主动公开。强化“政声传递、主题教育、政务公开、办事服务”等功能,并针对我办工作特点,开设“强化政治引领 服务中心大局——省港澳办机关党建专栏、粤港澳大湾区、CEPA先行先试及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粤港澳合作框架协议、粤港澳合作重点平台、粤港澳青少年交流、粤港澳研究动态、粤港澳社会民生合作、跨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栏目,重点宣传粤港澳合作工作,多方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加大工作力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平台作用,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制订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努力建成全省港澳工作部门的重要信息平台。
一是及时更新和丰富栏目内容。充分发挥省港澳办门户网站平台作用,及时更新政务新闻、港澳动态、粤港澳合作、重点合作领域、办事指南等信息栏目,并不断丰富栏目内容,深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注重政策解读和宣传。深入浅出解读政策,在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期间,与港澳共同宣传合作成果,并通过粤港澳三地的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粤港、粤澳合作最新动态和政策利好等消息。
三是公开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落实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在我办门户网站及时公开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以及2019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
四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按照要求,在我办网站开设“建议提案办理”子栏目,公开我办办理建议、提案的工作情况和部分可公开的建议、提案全文。
(三)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管理,增进信息公开实效。用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全过程,认真贯彻执行省港澳办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指南、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门户网站存在动态信息更新不及时情况1次,部分网络地址链接不顺畅。针对出现的问题,我办及时进行了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共发布信息1773条。其中政务新闻信息1199条,政务公开信息497条,政务互动信息83条(包括回复网上咨询12条),粤港澳合作等专题专栏信息394条。公众可通过省港澳办门户网站查阅并全文检索以上信息。
(二)主动公开因公赴港澳审批办证信息情况。省港澳办继续主动公开因公赴港澳报批、办证须知和填表指南、服务承诺、办证流程、办证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咨询投诉电话等办事指南,并在门户网站窗口提供相关表格下载,为办证单位和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在服务窗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2020年,未向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任何费用。
主办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联系方式:020-83135663
网站标识码:440000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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