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2005)
(2005年10月27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全国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
主办:中共广东省委港澳工作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联系方式:020-83135663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2174号
粤ICP备20048514号-1
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