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尚先生
留言日期:
2019-12-19
主题:
香港儿童买广东大湾区房后的入公立学校配套政策
内容:
香港儿童买广东房后的入公立学校配套政策:新闻获悉,港澳人士可以在广州以及大湾区买房定居,我儿子为港籍,目前9岁,在南京读公立学校3年级,于今年8月转学去香港上水读书,转学进行中碰到香港的暴乱,目前我们反对香港的教育,已经决定放弃去香港学校读书,希望孩子今年在广州及大湾区买房并入读该房产学区内的公立学校学习,请问,港籍儿童买房后配套的入学公立学校的政策是什么?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19-12-23
答复时间:
2019-12-23
答复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答复内容:

  关于咨询香港儿童入读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公立学校政策的答复意见

尚先生:

  您咨询香港儿童入读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公立学校政策事,我办经向有关部门了解政策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2019年4月,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来广东省接受义务教育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港澳居民及其随迁子女按当地随迁子女有关政策参加中考,入读高中阶段学校,港澳居民及其随迁子女按规定享受居住地基本教育公共服务。

  二、对港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读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

  三、广东省珠三角九市均制定了港澳居民及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的政策,保障港澳居民及港澳居民随迁子女与内地随迁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四、目前,我省共25所学校开设港人子弟班,其中2所为港人子弟学校,可为港澳居民及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提供多元教育服务。

  五、广东省于2014年出台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其中,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方面: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转学学生的具体条件和要求提交的审核资料由市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制定;在普通高中学校方面:明确规定普通高中学校接收本省内转学学生的具体条件和要求提交的审核资料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制定。普通高中学校接收外省转学学生,则须具有我省户籍,必须持有转出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已由该省教育主管部门授权代理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我省户口本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目前,广东省各地正积极探索港澳中小学生转入我省中小学就读的转学政策。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具体咨询有关教育部门。感谢您对港澳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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